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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我是放荡的游魂】(二)(已整理)

**小说 2021-01-09 06:48 出处:网络 作者:[db:作者]编辑:@**小说
【我是放荡的游魂】(二)(已整理) 作者:含笑的男子 2009年/4月/12日发表于SexInSex

【我是放荡的游魂】(二)(已整理)



作者:含笑的男子
2009年/4月/12日发表于SexInSe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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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

自有文字和影像记载的年代以来,流氓恶棍们为了富于创造力地除掉仇家,并且成功洗脱自身嫌疑,已经制定并且执行过许多种让巷妇村氓大惊失色的施暴方案。如你所知,在籍籍无名、默默无闻的前提条件下,世界上确实存在着这一类为数不多的、居心叵测的特殊种群。

他们智慧超群,思维严谨,判断精准,胆识过人,却因为将自己的心血全部投入到犯罪和闯祸方面,在与之对立的仗义和造福方面毫无建树,因此并不广为人知。

据可靠资料,这一特殊种群之中的出类拔萃者大多数是精力充沛、欲望强烈的猛男,他们自幼对罪恶和祸患沉迷不已,有着难以言说的热爱,对正义和福祉望风而逃,有着与生俱来的厌倦。

概括起来说,流氓恶棍是一个历史悠久、能人辈出的行业,无数先行者用精魂甚至是生命留下完美暴行,为后来人提供模式、典范、理念以及指南。先行者的杰出成就主要集中在以下六个方向及其组合方式上面,诸如强奸,迷奸,诱奸,搏杀,暗杀,惑杀,先奸后杀,即奸即杀,先杀后奸等等。

我,游魂,从今天开始,即将正式成为流氓恶棍的一份子。眼下我已经准备妥当,进入状态。我整个人逐渐变成一部杀人机械,大脑做为发动机,带动全身的杠杆、齿轮等部件,按照杀人者的节奏和韵律运转,它们结构完整,分工明确,质地精良,动作有力,整齐划一地投入到一场令我热血沸腾的胡旋舞当中。

走出万达国际电影城的门口,我似乎听到全身亿万个细胞腔调不一的呼喊:杀齐闻,齐闻!上郝梦甜,上郝梦甜!

我为什么要上郝梦甜呢?简单,她年轻漂亮,是我喜欢的类型。

我为什么要杀齐闻呢?因为他是邪恶的,我是正义的?为了经济发展,为了社会稳定,为了世界和平,我必须承担让他灰飞烟灭的责任和义务吗?不,我不关心道德和名义,只关心利益和动机。在这场真实而非虚拟的双人对决中,他是弱小者,我是强大者,我完全具备让他灰飞烟灭的愿望和能力。这已经足够。杀掉齐闻,我可以获取金钱;杀掉齐闻,我可以占有美女;杀掉齐闻,我还可以摆脱困境。我周边三尺的空气似乎也在呼喊:来吧,撒旦,我的兄弟,如此一举多得的好事,我们何乐而不为。

在某种意义上,齐闻并不是我的仇家,他不够看,他只是一头可怜的肥羊,仅此而已。而我的先辈和同行们宰杀同一城市肥羊的最经典手法,历来只有一种,那就是借刀杀人。

说来可笑,一部分流氓恶棍界的初学者,往往是脑满肠肥的高官富商者流,不知听信了哪一家无良媒介的宣传,认为无套裤汉诚实、勇敢、机智、守信,于是,他们到污秽不堪的小酒馆去,到人头涌动的小车站去,到残旧破败的小草房去,找到一个或多个生活困难,上有八十岁老娘,下有八岁孩儿的穷兄弟,赏给对方钱,赏给对方酒,赏给对方女人,赏给对方种种难以抵制的诱惑,并且拍着胸脯许诺酬金,许诺出路,许诺安全,许诺种种海市蜃楼的前途,以此鼓动穷兄弟为自己出头,除掉对手。结果呢?往往是高官富商者流在穷兄弟的无心或者蓄意的帮助下,出现在他们曾经深信不疑的那一家无良媒体的首页和娱乐版,家财丧尽,身败名裂,为世人所不齿。

有了足够的前车之鉴,加上我市井出身,小心谨慎,一向不敢低估无套裤汉的贪婪、狡猾、恶毒与阴险。即便貌似软弱可欺的残障流浪儿,我也不敢掉以轻心。武侠小说里无数次提起,和尚、道士、妇女、小孩、乞丐这些弱势群体极有可能练成了让人意想不到的高明武功,我相信这种说法,在我看来,直接伤害能力是隐藏的,也是潜伏的,不容易从一个人的外表观察得知。间接伤害能力因权势钱财的提高而单调增长,也因权势钱财的降低而单调减弱,直接伤害能力并不如此,它就是它,与权势钱财毫不相干。

在借刀杀人这条路上,有几句格言已经接近真理:一,他人即地狱。二,谁相信赌咒发誓,谁活该天打雷劈。三,与其借助陌生人的尖刀,还不如借助家养狗的利口。

我这样想着,拦住一辆出租车,坐在后座上打量窗外的优美景色,回忆起流氓恶棍界暗地流传的血肠杀法。

这一路杀法的执行者是一条打小养大的,对主人忠心耿耿,对仇人无比凶残的大型猎狗。首先,用铁链把猎狗绑缚在铁桩上,不给它吃食物,只喂少量水,诱发杀手必须的肌饿感;其次,在猎狗身前立起一个稻草人,风一吹就摇摇晃晃那种,诱发杀手必须的警惕感;然后,买几根猪血灌肠,小火轻烤,在血肠香气四溢的时候,把它扎在稻草人脖子上勒紧,诱发杀手必须的愤怒感。最后解开铁链,喊一声暗号,或者做个手势,放开猎狗。

有杀手潜质的猎狗必然猛地一跳,咬住稻草人的喉咙,爪子搭在它的肩膀上,用力撕下一块血肠掉落下来,随即更加凶猛地扑上去,直到把稻草人的脖子彻底扯烂咬碎。重复整个过程,坚持训练数月,不要间断,让这条猎狗达到巅峰状态,不再需要血肠诱引,只要听到熟悉的暗号,或者看到熟悉的手势,就会不顾一切地冲向目标,完成任务之后,晃着尾巴来找主人索要血肠做为奖赏,达到这种程度,主人就可以牵上猎狗,宰杀肥羊去了。

目前时间紧迫,我十分想和郝梦甜上床,来不及驯养猎狗。据说和家养狗处于同等安全级数的职业杀手呢?一来不认识,二来无力请动。在我印象当中,职业杀手都是穿风衣、戴墨镜、持狙击枪的大佬,不会有人为了两三百块酬劳开工吧?我就这么点钱,还想请职业杀手,那不是痴人说梦,大开国际玩笑吗?没办法,只能自己铤而走险。

我正在胡思乱想,辉煌大酒店到了,我交钱下车,四处打量一会,找到了齐闻。他当时正站在一辆簇新的本田车旁边,扶着一颗高大的梧桐树,摇摇晃晃的,吐得一塌糊涂。

齐闻身穿一套合体的黑色暗纹皮尔卡丹西服,脚登同品牌同色系皮鞋,衣冠楚楚,人模狗样。在目测条件下,他身高体重眉眼嘴鼻和我非常相似,甚至比我本人更加接近我印象里的游魂。

虽说他双眼血红,醉得像一块脱水的尿布,他的眼神里还有股我渴望留存,但是终于失去的,意气风发的劲头。我就象他失散在农家院的双胞胎兄长,表面上看来,我和齐闻是两张一模一样的没贴标签的光碟,但是其中的内容完全不同,他是《仙剑奇侠传》,我是《暗黑破坏神》。我们两个的气质和内心世界相去万里,风马牛不相及。

如果我和他身处一室,说话,走动,应对进退,处理事件,有心的人完全可以在五到十五分钟之内分辨出谁是阔少爷,谁是穷小子。

如果说杀了齐闻意味着危险,冒充他就意味着危险的平方。我一边这样想,一边走上前去,握住他的手说:“齐闻,我来了,你怎么醉成这个鬼样子,来,快点上车,我送你回家。”

齐闻醉眼惺忪地看着我,困惑地说:“你小子是谁呀,我不认识你,不过你有点面熟,我靠,你不会是我妈的私生子吧,长得真像老子。”

我打开车门,半拖半架地把他放到副驾驶座上,说:“我就是白开心啊,郝梦甜的同学,你没功夫搭理的那个孙子,怎么着,齐爷爷,你忘得一干二净了,几分钟之前,我还和你通过电话呢?”

齐闻摇摇头,怒气冲冲地说:“胡说八道,别以为老子喝吐了就容易犯低级错误,告诉你吧,老子清醒着呢,白开心我见过几次,他是个小瘦猴,不像你这么虎背熊腰的。老子看出来了,你没戴人皮面具,天生就长成这样。这么说,你肯定是个妖怪,故意变成老子的模样吓唬老子来了。老子不怕!你要是个有胆量的妖怪,就去买两瓶古井贡酒,老子和你面对面吹喇叭,谁要是输了,谁就趴在地上学狗叫。”

我说:“古井贡酒太贵了,我身上没带那么多钱。”

齐闻轻蔑地说:“不就是钱吗?老子有得是,钱包在西服左边内兜里,银行卡和身份证都在钱包里,密码是老子生日。”

我拿上齐闻的钱包,到三十米开外的建设银行取款。齐闻的户头有二十几万,对我这种穷人来说,二十万算得上是一笔小小款项,这家伙不愧是全城首富的爱子,零用钱就够我赚两三年的了,真是人比人气死人。

我取了五百元,到辉煌大酒店前台买了两瓶古井贡酒,走进卫生间,把其中一瓶倒干净,注满自来水,走回本田车,打开另一瓶递给齐闻,顺便把钱包塞回原位。

齐闻说:“办事真麻利,老子就喜欢使唤你这种听话的妖怪,你知道吗?老子今天心情不好,老子和何嘉树拼酒来着,本来是想把澹台镜白赢过来快活快活,结果没他酒量大,反倒把高清欢输给何嘉树了,老子不服,改天再和他大喝一场,把面子找回来,你小子不是妖怪吗?肯定有酒量啊,老子先拿你练练手。”

我说:“你和我拼个什么劲,我又没有小妞做赌本。”

齐闻说:“哈哈,你是个黑熊精吧,真他妈的熊,混得这么差劲啊。得了,老子让你三分,老子要是输了,郝梦甜归你,当然了,这种事不大可能发生。你小子要是输了,下次就预先埋伏在酒店的卫生间里,老子跟何嘉树整到半场,神不知鬼不觉地换你出来,咱俩联手车轮大战,不愁喝不倒何嘉树。唉,澹台镜白那女的太讨人喜欢了,老子为了拿下她,都没顾上收拾郝梦甜。”

我端起酒瓶,和齐闻碰了一下,说:“你先别光吹牛皮,是骡子是马,酒底下见真章,兄弟给你打个样,我喝多少你就跟多少,敢不敢这么操练?”说完我右手一抬,干下去半瓶自来水。

齐闻不知有鬼,愣怔一会,也依样仰起脖子,把半瓶古井贡酒倒进喉咙。他打了几个酒嗝,勉强压下酒劲,说:“臭黑熊精,真有两把刷子啊,不过你想整老子,还没那么简单。这回轮到我做主,一口闷吧,反正老子也喝得快到量了,你也别他妈想跑,老子这人,临死也要拉上个垫背的。”

我俩各自举起酒瓶,将剩下的半瓶一饮而尽。

齐闻嘟囔两声,干呕几下,酒劲上涌,倒在副驾驶座上沉沉睡去。我用力捅了他一下,这家伙毫无反应,看来这次是货真价实的烂醉如泥了。他此前已经喝到吐,刚才又分两次喝掉一瓶,如果这样还能保持清醒的话,那他就真是神仙了。我相信有那种两口一瓶泰然自若的猛男,但是那种人毕竟凤毛麟角,比流氓恶棍还少吧,老实说我喝自来水喝这么快,多少还有点不好受呢。

我把丰田车停到附近的小巷,步行走回单身宿舍,开门取了一个小药瓶。然后驾车来到人迹罕至的郊外,脱掉齐闻全身衣裤,仔细检查他有无胎记之类体征。果真在他左大腿发现一块指甲大小的红色印记,这记号我没有;我右侧小腹有一处伤疤,上面长着三根长毛,这记号他没有。

我和齐闻脸色相差无几,他身上皮肤却比我白嫩,肌肉也没有我发达。人和人再相似,毕竟不可能达到百分之百,这一点我有心理准备,目前发现的不相似之处都不大明显,不影响我冒充他的决心。

我自己也脱个精光,换上齐闻的衣裤鞋袜。其余的倒还罢了,鞋小一号,挤脚,内裤太紧,磨枪。

穿别人的内裤,我刚开始有些不适应,转念一想又觉释然,成大事不拘小节嘛,淮阴侯韩信尚且受过胯下之辱,我为了上郝梦甜,做点牺牲有什么大不了的。

我把齐闻扔到边沟里,原来的衣裤也不要了,一股脑丢在他身上,打开小药瓶将溶液倒在他身上。一阵刺鼻恶臭和耀眼浓烟过后,齐闻变成了一滩粘稠的绿水。

(待续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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